
近日,基层干部的休假状况引发关注。基层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也抓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本应是正当福利的带薪休假制度,在基层却陷入“不敢休、不能休、休不好”的困境。
有的干部因工作责任重,即便身心疲惫也只能默默坚守;有的干部面对繁琐请假流程,无奈选择主动放弃;更有不少干部因担心影响领导和同事看法,患上请假“羞耻症”。带薪休假作为法律赋予的权利,不应在基层实践中沦为一纸空文,破解基层干部休假难题迫在眉睫。保障基层干部带薪休假,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应有之义。我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明确规定,机关、团体、企业等单位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这一制度是对劳动者辛勤付出的尊重与关怀,也是现代劳动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孟子》有云“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方能让其安心工作、全心投入。基层干部身处服务群众的第一线,工作任务繁重、压力巨大,更需要通过休假来缓解身心疲劳,恢复工作活力。若连基本的休假权利都无法得到保障,不仅损害干部个人身心健康,也会影响基层工作的长远发展。基层干部休假难,折射出工作机制与管理理念的深层问题。一方面,部分单位工作分配不合理,职责不清、流程繁琐,导致效率低下,工作堆积如山,干部只能通过加班来完成任务。另一方面,“唯加班论”的畸形工作氛围在一些地方盛行,似乎不加班就意味着工作不努力,这种错误观念让干部即便有休假机会也不敢提出。此外,请假流程复杂,审批环节多,也在无形中增加了干部休假的心理负担。这些问题相互交织,使得带薪休假制度在基层难以落地生根,亟需通过优化工作机制、转变管理理念来加以解决。
基层干部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他们的工作状态直接影响着政策的落实效果和群众的满意度。只有保障好基层干部的休假权利,让他们能够劳逸结合、张弛有度,错峰享受“诗和远方”,以更饱满的热情、更充沛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中,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要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和工作评价标准,摒弃“唯加班论”,营造健康积极的工作氛围。应完善干部激励机制,对在有限工作时间内高效完成任务的干部给予表彰和奖励,让干部在保障休息权利的同时,也能感受到工作的价值和成就感。
只有从根源上解决基层工作负担过重、管理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才能让带薪休假制度真正在基层落地见效,让基层人员在辛勤工作之余,也能享受应有的休息与放松,以更昂扬的姿态投身到基层建设的伟大事业中。(徐恩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