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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助城中村改造合作备忘录》助力广州城市更新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25 22:56:0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超大特大城市城中村改造的决策部署,更好地助力广州城市更新,4月25日,广州税务部门、住建部门联合财政部门、广州日报报业集团(广州日报社)、广州图书馆,围绕“税收·法治·公平”第3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主题,举办“税助城市更新 筑梦美好家园”宣传活动,通过签订合作备忘录、揭牌志愿服务站、发布实务指南、现场宣讲等举措,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城市更新及房地产税收各项政策。广州市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及其会员单位代表近500人参加活动。

协同共治:五方签约凝聚城中村改造合力

活动现场,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日报报业集团(广州日报社)、广州图书馆五方代表共同签订《税助城中村改造合作备忘录》,明确跨部门信息共享、政策联同、服务联动等机制,推动城中村改造项目全流程优化。

近年来,广州税务部门已联合住建部门制定了《广州市城市更新税收指引》及《广州市城中村改造税收指引》,覆盖城市更新12个场景、19种实现方式,涉及8个税种、60余项政策,同时聚焦城市更新过程中的难点堵点,深入基层进行政策宣讲,累计破解杨箕村、银河村等超4000户村民安置房办证难题。广州税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五方签约,将进一步整合税收征管、土地规划、项目建设及财政支持等资源,推动政策、服务、数据深度融合,为城中村改造注入更强动能。

服务升级:志愿服务站打通“最后一公里”

作为活动亮点之一,“税助城中村改造志愿服务站”正式揭牌。该站点依托广州税务“税爱”志愿服务品牌,整合税务干部、社区网格员及志愿者力量,为城中村居民提供政策咨询、办税辅导、产权办理等“一站式”服务。

据悉,此前广州税务部门已选派了363名经验丰富、业务纯熟、活力迸发的税务干部,组建了“税爱羊城之税助城中村改造”志愿服务团队,下沉一线对接、服务重点城中村改造项目,解决城中村改造涉税难点痛点问题。

图说:“税助城中村改造志愿服务站”的志愿者热情为市民提供税收政策咨询。

记者了解到,此次多方共建成立“税助城中村改造志愿服务站”,将进一步借助广州图书馆、广州日报等平台资源,发挥文化影响力、社区触达等优势,全方位开展税收宣传,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其中,为城中村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城市更新行动提供坚强保障。接下来,全市将推广该模式,打造覆盖272个城中村的“10分钟税费服务圈”,助力解决安置房办证、税费申报等民生关切问题。

政策护航:工具指南破解改造难题

城中村改造不仅是拆旧建新的空间革命,更是城市治理现代化的生动实践,事关民生福祉。如何更准用好改造过程中的税收优惠政策,更快熟悉各环节的办税流程,广州税务部门在活动中给出了答案。活动中,广州税务部门首次发布了《城中村改造税收实务指南》《房地产税收优惠一本通》《房产交易办税指南》等三本工具书。

“这是我们期盼已久的‘导航仪’!”广州市城市更新协会副秘书长刘超拿着手中的《城中村改造税收实务指南》向记者展示道,“从拆迁补偿到安置房移交,每个环节的税负测算与合规要点都讲得很清楚。特别是对改造主体代垫征拆资金、回迁安置物业的计税价格确定、村民安置房办证等难点问题,明确税费处理方案,解决了项目改造过程中的很多计税争议。”

图说:税务部门向相关协会、企业代表赠送城中村改造系列税收指南。

多维触达:政策宣讲浸润民生温度

本次活动,涉及城市更新多个应用场景,惠及各类参与人群,是部门协同推进城市更新的积极尝试,也是服务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实践。“希望通过这次活动,可以更加密切与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引导和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城市更新中来,共同探索创新城市更新的模式和路径。”广州住建部门负责人说道。

活动现场,来自广州税务部门、广州住建部门和广州市城市更新协会的专家团队进行了现场授课,分别聚焦广州城中村改造涉税指引、广州城中村改造新模式、城中村改造经典案例分享等内容,以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与现场观众进行互动交流。

▎相关链接:

*工具书介绍

《城中村改造税收实务指南》:为便于纳税人更好地对照使用城中村改造税收指引、城市更新税收指引,市税务局、市住建局联合编写了这本指南。以解剖麻雀式分析了“依法征收、净地出让”模式和村企合作改造模式的税收案例。

《房地产税收优惠一本通》:近年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促进住房消费、助力企业纾困的税收优惠政策。《一本通》从政策依据、优惠内容、适用主体等维度进行解读,系统梳理土地取得、项目建设、资产处置等20类业务场景涉及的税收优惠政策。

《房产交易办税指南》:该指南将分散在几十个文件中的房产交易涉税规定整合为场景化操作指引,围绕个人和企业出售、购买住宅类、非住宅类房产,以及析产、遗赠、赠予、房屋权属互换等特殊业务场景,从办理资料、税费计算、办税渠道和税费优惠政策介绍办税流程,并辅以案例、高频热点问答帮助纳税人理解,纳税人对照业务类型即可完成九成以上交易的办税。

*工具书相关案例

【房地产税收优惠业务场景及问答】

业务场景:房地产开发企业向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闲置商品住房用于保障房经营。

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向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闲置商品住房用于保障房经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房产税有什么优惠政策可享受?

房产税:根据《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 2021年第 24号)第二条规定,“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的,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第四条规定,“本公告所称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的标准为:企业在开业报告或者备案城市内持有或者经营租赁住房1000套(间)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税务部门,可根据租赁市场发展情况,对本地区全部或者部分城市在50%的幅度内下调标准。”

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符合上述规定标准的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商品房,从租计征的房产税可减按 4%税率计算。

【个人交易非住房办税指南之计税案例】

关键词:二手车位、核定征收(不提供发票)

2021年7月,甲向乙转让一个车位,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合同价格注明不含增值税价格为50万元,则该房屋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计税依据为50万元。甲不提供该车位原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应缴纳税费如下:

1.增值税:未提供原购房发票,需缴纳增值税:50万元X5%=2.5万元;

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50万元X0.3%=0.15万元;

3.个人所得税:未提供原购房发票,需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50万元X1.5%=7500元;

4.土地增值税:未提供原购房发票,需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50万元X5%=2.5万元;

5.印花税:50万元X0.025%=125元。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林琳 通讯员:杨锐轩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廖雪明 通讯员:杨锐轩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李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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