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示范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2025年3月28日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就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如下:
一、李俊杰 县委副书记、县长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审计局。
二、姬伟岸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营商环境、安全生产、
财政、能源产业、行政审批、工业和信息化、京长对口合作、科技、粮食、民营经济、应急消防、统计、税务、外事、国防动员、人民防空、政务公开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统计局。
联系县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沁县税务局、县机关事务中心、县科学技术协会、县盐业公司、国网山西电力公司沁县供电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长治沁县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沁县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沁县分公司。
协助县长联系县审计局。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李成君 县委常委、副县长
负责市场监管、金融、残疾人事业、供销合作、城联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残疾人联合会、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联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西省沁县委员会秘书处、中国共产党沁县委员会党校、县总工会、县妇女联合会、中共沁县县委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沁县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沁县监管支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沁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沁县支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沁县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沁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沁县支行、山西沁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沁县分公司。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孟令奎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
负责招商引资、商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人民政府招商中心、县商务发展中心。
联系县工商业联合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协助常务副县长做好京长对口合作工作。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王丽萍 副县长
负责交通运输、民政事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联系山西省公路局沁县公路管理段、太原铁路局沁县火车站、长治市客运公司沁县分公司。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冯宇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沁县分局、县园林绿化和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沁县分公司、山西省沁县烟草专卖局。
七、段树波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负责教育、卫生健康、体育、医保管理、文化旅游、文物保护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教育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
联系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县红十字会、县融媒体中心、县牺盟会新军纪念馆、县委老干部局、山西新华书店集团长治有限公司沁县分公司。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张军红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负责公安、司法、信访等方面的工作。
主管县公安局。
分管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县人武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武警中队。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王彦军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林业、水利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
联系沁县气象局。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牛文光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协助县长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主持县政府办公室工作。
联系县政府新闻办。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沁县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贾霄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