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按客户群体划分,一般分为公司金融服务和个人金融服务两大类。对于面向企业的公司金融服务,根据银保监会核准许可范围,各家银行经营业务有所不同。按照业务类型划分,公司金融服务的一般产品和业务范围如下。
(1)存款业务。企业存款按币种可分为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按支取方式可分为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协议存款等。
(2)贷款业务。贷款是银行最主要的经营品种,也是商业银行最为重要的资产业务,银行贷款按不同标准划分如下:

①按贷款目标市场,分为公司信贷、个人信贷、房地产信贷等。
②按贷款流动性,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建设贷款等。
(3)结算业务。包括国际和国内贸易结算支付、开证押汇、承兑汇票、电子汇兑和代理业务等。
(4)中间业务。即按照商业银行会计准则不列入资产负债表内,不影响其资产负债总额,但能影响当期损益,改变银行资产报酬率的经营业务。按人民银行的规定,收费性中间业务有八类:

①银行卡业务,包括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②代理类中间业务,即商业银行接受客户委托、代为办理客户指定的经济事务、提供金融服务并收取一定费用的业务,如代理政策性银行业务、代收代付款业务、代理证券业务、代理保险业务、代理银行卡收单业务、代理人民币外汇交易和结售汇等。
③类中间业务,包括为客户债务清偿能力提供担保、承担客户违约风险的业务,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备用信用证、各类保函等。4承诺类中间业务,即商业银行按照事先约定的日期和条件向客户提供信用支持的业务,包括贷款承诺、透支额度等可撤销承诺,以及备用信用证、回购协议、票据发行便利等不可撤销承诺。

⑤交易类中间业务,即商业银行为满足客户保值或自身风险管理的需要,利用各种金融工具进行的资金交易业务,包括期货、期权等各类金融衍生业务。
⑥基金托管业务,即有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接受基金管理公司委托,受托保管基金的全部资产,为所托管的基金办理资金清算、款项划拨、会计核算、基金估值,并监督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⑦咨询顾问类业务,即商业银行依靠自身在信息和专业方面的优势,收集和整理有关信息,结合银行和客户资金运动的特点,形成系统的方案提供给客户,以满足其经营管理需要的服务业务,主要包括财务顾问和现金管理等业务。
⑧其他中间业务;包括提供商务服务、保管箱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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