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酱香白酒一种是酱香型白酒(大曲),另一种是酱香型白酒(其他)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03 17:13:00    

中国食药促进会酿酒与发酵产业分会消费提示,酱香白酒一种是酱香型白酒(大曲),另一种是酱香型白酒(其他)。

2025 年 6 月 1 日,GB/T 10781.4—2024《白酒质量要求第 4 部分:酱香型白酒》正式实施,这是自 2011 年以来酱香型白酒国家标准的首次全面革新。新国标以 “纯粮固态发酵” 为核心,通过 11 项关键技术升级,重新定义了酱香白酒的品质高度。

新国标明确规定,酱香型白酒(大曲)是指以糯高粱、小麦为原料,完全采用高温大曲为糖化发酵剂酿制而成的酱香型白酒;酱香型白酒(其他)则是以粮谷为原料,不完全采用或不采用高温大曲为糖化发酵剂酿制而成的酱香型白酒,如麸曲酱香型白酒、混合曲香型白酒。

新国标首次区分“两种酱酒”: “酱香型白酒(大曲)” 与 “酱香型白酒(其他)”:前者必须全程使用高温大曲,原料限定为糯高粱和小麦;后者则允许使用麸曲等其他糖化发酵剂。

新版标准对酱香型白酒的定义、风味、工艺和质量指标进行了更精准、更权威的规范。新国标在原有的基础上增添了“高温大曲”“固态发酵”“固态蒸馏”等关键术语,突出了酱香型白酒的典型传统酿造技术。同时,新国标对食用酒精和食品添加剂的非法使用进行了更为严格的限制,这不仅确保了酱香型白酒的纯粮固态发酵工艺,也更有效地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与现行GB/T 26760-2011《酱香型白酒》相比,新标准GB/T10781.4-2024对酱香型白酒的标准进行多项修改,包括标准名称、酱香型白酒定义、产品分类、产品分级、生产过程要求、感官要求、理化要求、卫生指标、附录等。

出厂检验时首先要检查生产记录文件,满足生产过程要求,才可进行检验。在标签上,只有满足酱香型白酒(大曲)生产要求并符合技术要求的,才可标示为“酱香型白酒(大曲)”。

新国标统一了酱香型白酒与其他基础香型的标准体系,有助于提升酱香型白酒的整体品质,规范市场秩序,促进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酱香型白酒作为传统十二大香型之一,经过2020年前后的爆发式增长,产能规模突飞猛进,酱酒以8%的产能,贡献了白酒行业26%的收入和40%的利润。

2024年中国酱酒企业实现销售收入2400亿元,同比增长4.35%;实现利润约970亿元,同比增长3.19%;酱酒产量约65万千升,同比下降13.33%。这是近六七年来,酱酒年产量首次出现下滑。

酱酒产量下滑主要是消费大环境需求减弱,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消费者品质化要求提高,酱酒产销日益向头部品牌集中。造成中小酱酒企业减产、停产,仅有少数头部企业还在增产。

中国食药促进会酿酒发酵产业分会认为,行业调整周期,是酒业共同面对的消费问题,并不完全是香型问题、品质问题。酱香酒能够成为热点,是酱酒产区和企业多年的消费培育与传播推广的作用力所致。新消费迫使白酒全行业需要重新审视自己,如何更好地满足消费者对养生、健康、低度化、风味多元、醒酒快,高颜值、有文化内涵,能激发情绪价值的新场景打造等等,包括如何重塑“厂商一家人”融洽密切关系,改变传统合作模式向构建长期命运共同体的深度转型。酒业许多方面都需要新思维新方法去创新破解。

(酿酒发酵产业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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